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广**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后勤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处、学生处、院办公室、教务处、医务室、各院系主要负责人、各院系辅导员
二、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抢救中毒人员,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收集保全病人食用过的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等,收集与保全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三、紧急报告制度
1.条件: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
2.程序: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后勤管理部门(总务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后勤管理部门报告后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
3.报告内容:包括食物中毒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四、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立即启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1.停止供餐
立即停止学校涉事食堂的供餐。
2.及时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若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3.救治病人
(1)学校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医疗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2)及时收集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3)学校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安排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4)学校在事件发生的次日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采取控制措施
(1)保护现场,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追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保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5.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物品。
五、整改和问责
按上级规定和要求,认真排查、整改、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启动问责机制。
六、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