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16-01-19浏览次数:88

 

为了提高我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学院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管理

1、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预防中毒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党委书记、院长

副指挥:副院长

成员:教务处、学生处、院办、总务处、保卫处及各系部负责人、医务室负责人

党委书记负责总体指挥协调工作,院长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工作;

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教学督导员负责对接长丰疾控中心;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隔离布控工作;

院办负责车辆安排、接待等综合协调工作;

教务处负责教师思想工作、课程安排;

组织人事处负责信息收集、上传上报工作;

保卫处负责门卫、控制进出;

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

校医室负责现场的及时救治和转送病人及学院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安排疫点的消毒工作;

系部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学生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每个班配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联系学生。做好晨检和午检工作;院医务室中层干部分到班级,监督查体温。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增加学院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等。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院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学院医务室进行备案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长丰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及双墩镇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院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院应立即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长丰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及双墩镇预防与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卫生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常规处理

1、学院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院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院医务室报告,学院医务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学院医务室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镇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4、学院医务室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学院医务室和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总务处安排相关人员在学院医务室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7、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 。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8、学院医务室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9、学院医务室建立相对的隔离、配备防护和消毒设备的隔离室,对疑似传染病人进行筛查、分流,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10、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学院医务室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和学院医务室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11、总务处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电脑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12、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寝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3、学院利用板报、广播、网站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二)分级处理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院的特点,在必要时按不同级次分类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处理。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院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院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院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院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做到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学院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院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院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院,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学院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院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将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可在报请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可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院停课放假,学院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将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疾控中心和教育厅;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学院要认真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感染住院者得到医院痊愈证明方可回校。

3、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签字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任何人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随意发表、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