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三级巡查制度(暂行)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17-11-17浏览次数:158

 

进一步做好校园后勤服务监管工作,提升后勤服务质量,结合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暂行),具体如下:

“三级”巡查制度

学校实行后勤服务“三级”巡查制度。“三级”即分管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总务处管理人员托管单位巡查员三级巡查“三级”巡查人员负责对食品卫生安全、校园保洁、小型维修维护、绿化养护、宿舍管理、浴室、开水器、超市、热水器等服务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三级”巡查职责

(一)后勤托管单位设立巡查员岗位,每天自查不少于两次,记录巡查情况并及时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天下班前将记录表反馈至总务处;

(二)总务处对后勤托管单位进行日常监管,日常监管采取日巡检、周检查、双休日及节假日抽查等形式,每日巡检不少于一次、双休日及节假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及时记录各类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求托管单位及时处理;

(三)分管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对后勤托管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中发现问题由总务处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巡查结果

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各级巡查人员的记录表、工作日记等巡查资料,此类材料作为考核各托管单位、执行合同的重要依据。

四、本办法由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总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