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17-11-17浏览次数:722

 

为保证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维护师生员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电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有电梯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规定由电梯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无日常维护保养或未通过定期检测的电梯不得使用。

二、电梯管理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按规程操作。电梯管理人员负责建立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电梯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三、严禁在电梯内打闹、跳跃、踢蹋、碰撞。

四、严禁用电梯装运超过轿厢高度或放置不稳的物件,严禁超载使用。

五、严禁在电梯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使用电梯。

六、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时,严禁使用电梯。

七、电梯发生停驶或控制按键失灵故障时,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及时拨打紧急维修电话切忌用手扒门或用棍棒撬门跳出轿厢。

八、不得倚靠在电梯厅、轿门上电梯停层时,不得站在厅、轿门、地坎当中以免发生危险。

九、不得损坏电梯内电话、照明等各项设施不得在电梯内乱写乱画或粘贴张贴物。

十、使用者应自觉保持电梯内卫生不准在电梯内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

十一、使用者应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文明礼让,避免拥挤。

十二、凡违反第三条、第四条者,管理人员和乘客有权要求其不得乘、用电梯。不听劝阻,继续坚持使用者,安保处按违反校园秩序和危及公共安全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